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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迁入户口(高校毕业生落户)”(个人)


“我要迁入户口(高校毕业生落户)”

“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规程

(个人)

邵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7


  明

一、请认真阅读本服务规程。

二、对照材料清单准备相应材料,确保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真实、有效,且符合法定要求。

三、本服务规程旨在帮助您迅速了解我要迁入户口(高校毕业生落户)的有关审批服务信息,实施清单的全部内容您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取详细信息:

(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1/6/index.htm)。


“我要迁入户口(高校毕业生落户)”

“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规程

一、事项名称 “我要迁入户口(高校毕业生落户)”

二、服务对象:个人

三、适用范围:邵阳市、各县市区

四、办理事项证照

高校毕业生落户

五、受理窗口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或市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便民服务中心

六、审批决定机构

县(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或市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

七、申请条件

高校、职业院校学生因毕业、肄业、转学等原因,凭高校、职业院校学生户口迁入凭证材料、迁入人员的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内页、居民身份证,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父母现户籍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创业地、转入学校所在地。


        八、材料清单(一单)

涉及

名称

序号

申请材料

材料来源

份数

各类情形

材料要求

基本

材料

1

户口簿

申请人提交

1

原件和复印件

2

身份证

申请人提交

1

原件和复印件

3

户口迁入审批表

申请人提交

1

填写规范,工整

4

毕业证

申请人提交

1

原件和复印件

5

户口迁移证(省外)或户口簿(省内)

申请人提交

1

原件和复印件

6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申请人提交

1

原件和复印件

7

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同或聘用合同

申请人提交

1

原件和复印件

8

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执照

申请人提交

1

原件和复印件


        九、办理基本流程(一图)


十、办理说明(一说明)

1、迁入邵阳市市内三区城镇地区的,申请人向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户政大队提交申请,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核准;其余情形的,申请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交申请,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审批。

2、所提交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3、省外迁入的,提交《户口迁移证》;省内迁入提交户口内页。

4、迁入入户的,需提交入户户成员户口簿、身份证;迁入立户的,需提交立户所需的凭证材料。

十一、审批时限:

对于由公安派出所直接办理或由核准机关直接受理,且手续齐全的,落户办理或迁入核准工作应当场办结;对于须报上一级机关核准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须报上两级机关核准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征准迁证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准迁证收取的工本费);免征户口簿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

十三、办公地点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或市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便民服务中心

十四、咨询监督电话

户籍业务咨询电话:0739-8932052

监督电话:0739-8932051 


申请人姓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单位或住址

申请迁入理由

随   迁   人   员

与申请

人关系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职业

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