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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房子需要落户”(个人)


“我买了房子需要落户”

“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规程

邵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7


“我买了房子需要落户”

“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规程

一、事项名称 :“我买了房子需要落户”

二、服务对象:个人

三、适用范围:户籍地不是邵阳市(指双清区、大祥区、北塔区)城镇地区的居民购房迁户到邵阳市城区的居民。(户籍地是邵阳市内三区城镇地区的居民购房迁户,直接到房子座落所在地派出所一站式办理即可)。

四、办理事项

购房落户

五、受理窗口

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便民服务中心

六、审批决定机构

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

七、申请条件

凡购买(自建)商品房或买商铺商住两用或办公用房的,只要经房产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登记备案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八、材料清单(一单)

涉及

名称

序号

申请材料

材料来源

份数

各类情形

材料要求

基本

材料

1

户口簿

申请人提交

1

原件

2

身份证

申请人提交

1

原件和复印件

3

申请户口迁入受理表

申请人提交

1

填写规范,工整

4

房屋产权证(或相关按揭材料

申请人提交

1

原件和复印件

5

购买(自建)商品房或买商铺商住两用或办公用房的,需购房合同以及经房产登记部门登记备案凭证材料

申请人提交

1

原件和复印件

6

租赁公有房屋的,提供租赁使用凭证

申请人提交

1

原件和复印件

7

租赁办了登记本案手续的,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房屋租赁协议

申请人提交

1

原件和复印件

8

结婚证

申请人提交

1

原件和复印件

9

出生医学证明

申请人提交

1

原件和复印件

10

其他亲属关系证明

申请人提交

1

原件和复印件


       九、办理基本流程(一图)


十、办理说明(一说明)

1本流程只适合户籍地不是邵阳市(指双清区、大祥区、北塔区)城镇地区的居民购房迁户到邵阳市城区的居民。

2户籍地是邵阳市(指双清区、大祥区、北塔区)城镇地区的居民,直接到房子座落地派出所一站式办理落户即可。

3省外居民凭《准予迁入证明》到省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口迁移证》,再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

4、省内居民凭《落户通知单》和户口内页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

5、《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40天。

6、《户口迁移证》有效期30天。

7、所提交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8、迁入入户的,需提交入户户成员户口簿、身份证;迁入立户的,需提交立户所需的凭证材料。

十一、审批时限

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理《落户通知单》或《准予迁入证明》落户办理或迁入核准工作应当当场办结。

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征准迁证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准迁证收取的工本费);免征户口簿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

十三、办公地点

市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便民服务中心

十四、咨询监督电话

户籍业务咨询电话:0739-8932052

监督电话:0739-8932051


申请人姓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单位或住址

申请迁入理由

随   迁   人   员

与申请

人关系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职业

身份证号码


申请乡村迁往城镇审批表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公民身份号码

原单位或住址

申请迁入地址

申请迁入理由

迁入人员

与申请人关系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公民身份号码

职业

迁出地

单位意见

同意申请人和随迁人迁出我村,并吊销农田山土,不再享受村民待遇!

          

(公章加盖处)

迁入地 单位意见

         

(公章加盖处)

迁入地派出所意见

                                              (公章加盖处)

县局人口管理部门意见

                                              (公章加盖处)

请附:1、本人申请报告。(注明合法迁移原由及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