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办理创业担保贷款”
“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规程
邵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7月
申 明
一、请认真阅读本服务规程。申请人可按照本套餐事项办理,也可自愿选择合并事项。
二、对照材料清单准备相应材料,确保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真实、有效,且符合法定要求。
三、本服务规程旨在帮助您迅速了解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有关审批服务信息,实施清单的全部内容您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取详细信息:
(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1/6/index.htm)
“我要办理创业担保贷款”
“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规程
一、事项名称:
“我要办理创业担保贷款”
二、办理对象: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三、适用范围:
邵阳市、各县市区
四、办理结果名称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担保部门批准并加盖公章)
五、受理窗口
邵阳市、各县市区部门窗口
六、审批决定机构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申请条件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具有创业愿望,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自主创业、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自筹资金不足的部分,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即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下同)的登记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即按《湖南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办法》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其中残疾人可持残疾证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即持复员、转业、退役证件的,处于自主创业状态,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刑满释放人员,即持司法部门出具的刑满释放证明的刑满释放人员。
5.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即毕业 5 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留学回国学生和服务期满 5 年以内的大学生村官。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大学生村官应提供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留学回国学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即在化解过剩产能企业中,从事个体经营或注册企业的失业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指国家和省里统一部署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中的企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的失业人员应提供《就业创业证》。
7.返乡创业农民工,即有转移就业经历并在湖南省内创业的农村劳动力,返乡创业农民工应提供以下转移就业经历证明之一: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单位出具的工资发放证明或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出具转移就业证明等。
8.网络商户,即经省内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稳定经营 6 个月以上、信誉良好、平均月营业额达到 3000 元(含)以上的电商。未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上实名注册,且申请时已在省内进行就业失业登记。
9.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即纳入当地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
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指自主创业的农民,出具以下材料之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户籍户口本、村委会出具户籍属于该村的证明。
合伙创业是指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以合伙经营的形式创办的小企业或组织,并持《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在工商部门进行备案。组织起来共同创业是指符合上述条件人员的组织者组织符合上述条件人员就业,并签订 1 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且组织就业人数不低于职工总人数 50%的经济实体,其中组织者必须为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经济实体的企业法人代表。
上述群体中的妇女应纳入重点对象范围。
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配偶没有其他贷款。
合伙创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组织者应满足以上贷款记录要求。
(二)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 25%(超过 100 人的企业达到 15%),并与其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印发)执行。
八、材料清单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材料
涉及 名称 |
序号 |
申请材料 |
材料来源 |
份数 |
各类情形 |
材料要求 |
基本 材料 |
1 |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
申请人提交 |
2 |
|
复印件,查验原件 |
2 |
人员类别的身份证明 |
相关部门核发 |
2 |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或残疾证。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复员、转业、退役证件的 4.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刑满释放证明 5.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大学生村官应提供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留学回国学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7.返乡创业农民工,应提供以下转移就业经历证明之一: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单位出具的工资发放证明或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出具转移就业证明等。 8.网络商户,经省内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稳定经营 6 个月以上、信誉良好、平均月营业额达到 3000 元(含)以上的电商。未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上实名注册,且申请时已在省内进行就业失业登记。 9.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即纳入当地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 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户籍户口本、村委会出具户籍属于该村的证明。 |
复印件,查验原件 |
|
3 |
营业执照/经营许可、准入许可证/证明 |
相关部门核发 |
2 |
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相关的行业准入许可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贷款申请人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可提供土地流转证明或由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出具证明 |
|
|
4 |
创业项目计划书 |
申请人提交 |
2 |
|
原件 |
|
5 |
创业担保贷款承诺书 |
申请人提交 |
2 |
|
原件 |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材料
涉及 名称 |
序号 |
申请材料 |
材料来源 |
份数 |
各类情形 |
材料要求 |
基本 材料 |
1 |
营业执照/经营许可、准入许可证/证明 |
相关部门核发 |
2 |
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相关的行业准入许可证等 |
复印件,查验原件 |
2 |
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人员相关材料 |
申请人提交 |
2 |
当年新招用的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的有效证件、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及其身份证明。
|
复印件,查验原件 |
|
3 |
职工花名册 |
申请人提交 |
2 |
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 |
原件 |
|
4 |
信用记录证明 |
申请人提交 |
2 |
由相关部门出具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证明,或由企业出具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承诺书。
|
原件 |
九、基本流程
“我要办理创业担保贷款”一件事一次办流程图
(时限:60个工作日)
十、办理说明
1.本服务规程所称的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和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由经办此项贷款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经办银行)发放,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小微企业自行选择贴息或担保中的一项),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贷款业务。
2.本服务规程所称的经办银行,是指由各级人民银行、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公开招标、协商等方式确定的为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目前邵阳市本级(含三区)合作的经办银行有邮政储蓄银行和华融湘江银行。
3.创业担保贷款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包括自主创业、合伙创业、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第二类是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4.创业担保贷款只能用于借款人创业的开办经费和经营所需资金,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不得用于购买股票、期货等有价证券和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用途。
5.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5万元,合伙创业的按合伙创业人数、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按组织起来创业人数,每人最高15万元额度,最高贷款额度为75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个人贷款按2年(第1年、第2年)全额贴息执行。
6.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根据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协商确定。
十一、审批时限
60工作日
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三、办公地点
邵阳市、各县市区相应部门
十四、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9-5313833
监督电话:0739-5500000
表1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
贷款申请人情况 |
姓 名 |
|
性别 |
|
年龄 |
|
婚姻状况 |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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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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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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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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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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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别 |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
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高校毕业生□ 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返乡创业农民工□ 网络商户□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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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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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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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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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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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选填 |
配偶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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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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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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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况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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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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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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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培训情况 |
未参加□已参加□ 培训中□ |
创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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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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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资金(元) |
|
年销售额(元) |
|
带动就业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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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形式 |
自主创业□ 合伙创业□ 组织起来共同创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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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贷款金额(大、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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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贷款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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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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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补充信息 |
其他合伙人信息或其他组织起来就业人员信息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人员类别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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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情况 |
反担保形式 |
□自然人保证反担保 □抵(质)押反担保 □其他担保 □免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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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保证反担保方式 |
姓名 |
|
身份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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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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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质)押反担保方式 |
抵(质)押人名称 |
|
联系方式 |
|
抵(质)押物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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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机构认可的其他反担保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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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银行审查意见:
经办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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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级及以上所属担保机构审查意见:
经办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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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审核意见:
经办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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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部门审查意见:
经办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表2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
申请单位基本信息 |
名称 |
|
企业类型 |
|
所属行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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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
地址 |
|
主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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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营业额(万元) |
|
年利润(万元) |
|
上季度销售收入(万元) |
|
上季度纳税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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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总数(人) |
|
当年新招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数(人) |
|
占总人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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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姓名 |
|
经办人固定电话 |
|
经办人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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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信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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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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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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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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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申请信息 |
申请贷款金额(大、小写) |
|
申请贷款年限 |
|
贷款用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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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
担保或贴息 |
担保□贴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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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情况 |
反担保形式 |
□自然人保证反担保 □抵(质)押反担保 □其他担保 □免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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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保证反担保方式 |
姓名 |
|
身份证号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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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质)押反担保方式 |
抵(质)押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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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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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质)押物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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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机构认可的其他反担保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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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银行审查意见:
经办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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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级及以上所属担保机构审查意见:
经办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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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审核意见:
经办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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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部门审查意见:
经办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创业担保贷款承诺书
:
本人 ,身份证码号为:
现经营的创业项目名称为: 。
本人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已经详细了解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所提供的各项申报材料、填写各项内容均与实际情况相一致,无弄虚作假现象,现承诺如下:
1.本人经营的创业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营场地与实地调查提供场地、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一致,无冒名申请、无弄虚作假、无违法行为。
2.本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只用于本人创业的开办经费和经营所需资金,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不得用于购买股票、期货等有价证券和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用途。
3.本人符合创业贷款对象要求,申请时未达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工作,不属于财政供养人员。
4.本人及其配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没有其他贷款。
如有欺瞒伪造等行为,一经查实,本人无条件退还贷款及产生利息,并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印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