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办理健康证”
“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规程
邵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7月
“我要办理健康证”
“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规程
一、事项名称:“我要办理健康证”
二、服务对象:拟接触食品药品或公共场所从业人员
三、适用范围:县市区区域范围
四、办理证照名称
健康合格证
五、受理窗口
相关企业出具用人证明,申请办理健康证
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
六、审批决定机构: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
七、申请条件:无
八、材料清单
涉及 名称 |
序号 |
申请材料 |
材料来源 |
份数 |
各类情形 |
材料要求 |
基本 材料 |
1 |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表 |
卫健窗口 提供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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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是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者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的健康证明。(须含有甲肝戊肝、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项目检查) |
2 |
用人单位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
申请人提交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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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用人单位申请报告 |
申请人提交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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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身份证 |
申请人提交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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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免冠小两寸照片1张 |
申请人提交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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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必须真实有效,近期拍摄 |
九、办理基本流程
“我要办理健康证”一件事一次办流程图
(时限:即办)
十、办理说明
1、《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二证合一)有效期为一年
2、从业人员本人须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者县人民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领取健康证明
3、健康检查主要涉及的疾病为: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和皮肤病等疾病。如果查出患有这些疾病,则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理发美容、公共浴室等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需等到治愈后才可以工作。
4、健康证明是已对证件持有者进行了相关项目的健康体检,并对其健康状况作出说明的一种证明。
5、未办理过健康证或办理后已满一年的,健康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十一、审批时限
即办(不含体检时间)
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不收费
十三、办公地点
邵阳市、各县市区相应部门
十四、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9-5326332
监督电话:0739-55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