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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办发〔
2008〕
1号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网吧市场管理,保障广大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63号)和文化部等
14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
2007〕
24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网吧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网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网吧管理,事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事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认识,顾全大局,进一步加强对网吧的管理工作,对网吧违法违规经营和无证经营等务必保持高压态势。要以开展网吧专项整治为重要手段,对网吧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予以打击,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
文化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在规定时间外营业、上网登记不规范等违规经营行为。对日常管理中发现的网吧违规经营行为,要严格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有关条款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得姑息迁就,随意降低处罚标准;要做到中小学校周边
200米范围内无网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取缔“黑网吧”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及时查处一起,决不手软;要依法没收“黑网吧”开办者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工具及设备,不留后患。
公安机关要加大对在网吧中制作传播有害信息、进行危害信息网络安全活动以及违反治安、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的执法力度,对文化部门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工商部门查处黑网吧等工作予以配合。要监督网吧对上网消费者进行实名上网登记,做到实名上网和落实网吧安全技术措施。要加强对网吧消防和治安管理,严厉查处封堵和锁闭门窗经营的行为。
三、全面清理整顿,提高设置标准
市文化部门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
2007〕
24号)要求,对全市网吧坚持控制总量、调整存量、优化结构的原则,严把市场准入关。各县市区一律不得再审批新增网吧。在
2008年
5月
31日以前,要组织对全市现有网吧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并统一纳入省市网吧信息库管理。鼓励网吧经营者之间通过收购、兼并、联合、重组、参股和控股等方式合作经营。按照《湖南省文化厅关于
2008年网络文化市场管理和建设工作的通知》(湘文市〔
2008〕
36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区总量超标的网吧经营场所要按每年不低于
20%的比例压减。根据我市实际,对终端
60台以下的小网吧严格控制其发展,要引导其走联合、连锁经营方式等途径,逐渐发展成
60台以上终端数量的规模;要鼓励发展
100台终端数量以上的大型网吧。
四、规范审批程序
(一)凡市辖三区行政管理范围内网吧的有关行政审批,由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审批。
(二)严格对连锁网吧的审批管理。通过收购、兼并、联合、重组、参股、控股、托管等方式发展连锁网吧的,必须由各县(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查合格的,由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报省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然后再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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