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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 内 资 料
1、 邵阳大道(中段)路灯材料采购询价须知
2、 照明产品技术规格及要求
3、 邵阳大道中段亮化工程验收标准
第一章
邵阳大道中段工程路灯材料采购询价须知
一、 项目名称:邵阳大道中段
二、 采购范围:
1、 道路双杆双臂灯(灯具915184131智慧星)
2、 道路交叉口中杆照明投光灯
三、 报价要求
1、 需报每杆、每盏灯单价及所包含的各类组件单价明细表。
2、 每杆每盏灯单价为全费用价格,即:产品运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所包含的一切费用及杆、灯的组装成型费用(含运输途中的损耗,装卸等费用)。
3、 每杆、每盏等包括灯杆(含挑杆、手孔门、法兰盘等)和灯头、灯泡、灯架、反光器、透光罩、镇流器及相应配件。灯内线预留长度按1.5m-2m计算。
4、 每种产品招标人均设有上限值,投标人所报各种产品报价超过上限值时视为无效标书。
5、 电子镇流器及光源采用进口飞利浦牌。
6、 产品报价上限值见附表。
7、 报价精确到无。
四、 投标人入围范围条件:1、具有生产资质、生产能力及信誉度良好的厂家,并提供生产厂家的法人证件、工商、税务、技术质量资质认证等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行政公章。2、每种产品报价不高于询价小组设定的产品报价上限值。3、厂家应直接提供产品给采购人,不得转手供货。凡符合招标条件入围的厂家,投标人入围以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名,前五名确定为入围厂家(若名次相同,以抽签为准)。
五、 评标办法:1.1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询价小组将对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如果不需要进行资格后审,询价小组将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评定成交商和候选成交商。如果询价小组经过评审认为最低评标价的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时,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果该供应商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合理的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询价小组可以取消其被评定为成交商或者候选成交商的资格,并按顺序由排在其后的供应商递补,依此类推。
1.2询价小组将根据询价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评定1-2名候选成交商并排定先后顺序。
1.3评审结果确定后,由询价小组当场向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公布,并解答供应商的问题。
2.1资格后审
2.1.1询价小组将通过资格后审,采取寻求外部证据的方式对供应商的履约能力做进一步审查。
2.1.2审查将采取实地考察、抽样检验、审查报价文件原件(如资质文件原件、财务报告原件、经营业绩合同原件等)以及询价小组认为必要的其他方式和内容。
2.1.3询价小组将按照上述1.1条对供应商排定的顺序,依次对其是否能够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进行审查。首先,对排序最先的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如果审查通过,则确定其为成交商;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则对下一个排序最先的供应商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作类似的审查。
3.1授予合同时更改货物数量的权利: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一定幅度内对第二章《照明产品技术规格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