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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广播、电视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舆论导向;领导邵阳市人民广播电台、邵阳电视台、邵阳广播电视报社等单位,何其重大宣传活动进行协调和检查,统一组织和管理其节目的传输覆盖;指导、检查、监督各县(市)广播电视台(站)的宣传工作;指导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影视创作并协调其题材规划;指导广播电视管理体制改革。
(二)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审核、播出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审核或承办广播电视播出(含转播)机构和广播、电视节目、电视剧制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组织审查在广播电视中播出的电影、电视剧及其它节目内容和质量。
(三)制订全市广播电视管理规定和事业发展规划;做好市、县(市)在广播电视事业建设方面的协调工作;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负责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管理并负责内容审核。
(四)管理广播电视科技工作,制订执行有关技术政策和标准的具体制度,并依法监督检查执行:指导广播电视系统适用高新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开发应用;研究广播电视方面的经济政策。
(五)按照国家及省政府的统筹规划、宏观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广播电视专用网进行具体规划并管理;制订全市广播电视专用网的具体政策和技术标准,指导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六)负责全市广播电视业务专用频段的规划与有关管理工作;审批乡镇有线电视站的建工与撤销;发放卫星地面站的许可证。
(七)负责全市有线电视、卫星地面设施的发展规划与管理。
(八)负责局属单位财务和全市农村广播电视网经费的宏观调控、监督及财务审计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广播电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广播电视局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督办市局决定的重要事项;综合协调各科(室)及直属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和组织对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文秘、档案、办公自动化、信访、保密、计划生育、外事及机关行政事务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应诉、知识产权的有关工作;负责本局系统的综合治理工作,统一管理局机关和重点防护单位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组织制订有关规章制度和处置重大治安、消防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和核心机密、要害岗位的安全;编制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并拟定广播电视方面的经济政策;对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施监督;管理各项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对基建管理和建设项目进行监督;负责全市广播电视系统的统计工作。
(二)总编室
协助分管副局长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有关宣传的方针、政策及抓好重大事件的宣传报道;处理全局的日常宣传工作事宜;实施对广播电视宣传、影视文艺的管理工作,制订广播电视宣传的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直属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单位重大宣传进行协调和检查;指导、监督、检查各县(市)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研究全市广播电视宣传的改革;指导并协调广播剧、电视剧创作题材规划;监督管理广播影像节目的评奖活动。
(三)社会管理科
拟定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负责承办全市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和电视剧制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并对全市广播电视播出(转播) 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实施对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 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的监督管理工作;组 织审查引进的境外电视剧、合拍电视剧和需要审查的国产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