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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办公室
1、协助局领导协调局机关工作;
2、负责调查研究,情况综合、年度工作计 划及总结汇报,负责文秘、会务、文字打印、收发工作;
3、负责档案,保密、信访、文明卫生工作;
4、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事务工作;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科
1、负责收取建设工程项目应交纳的建筑业 企业上级管理费;
2、负责机关财务的预算和收支管理;
3、负责对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指导和审计;
4、负责行业的财务管理和业务监督;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政工、纪检(监察)合署
1、负责党团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2、负责劳动工资、机构编制、人事和老干工作;
3、负责人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 聘、内部保卫、计划生育工作;
4、负责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建筑市场管理科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建筑法规;
2、负责查处违犯建筑市场管理法规的行为;
3、负责协调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施工管理科和安监站
1、负责行业的计划统计、施工技术、机械 设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2、负责处理和仲裁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调处施工中的矛盾;
3、建立健全本行业信息系统,组织信息的 收集、分析、处理和传递;
4、研究制订本行业有关发展战略、规划和 技术改造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市属建筑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科
1、负责建筑施工(含装饰装修、水电安装) 企业、建材加工和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的资质管理;
2、负责办理资质报批手续和企业建立、变 更和升级的初审手续;
3、负责进出本市建筑施工队伍的管理;
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