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保护乡镇环境。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高消耗和高污染的落后工业向农村转移。促进乡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创建环境优美小城镇活动。
6 、在农村实施乡村清洁工程。
(四)生态环境保护
围绕生态示范区建设,巩固“十五”期间取得的生态建设成就,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设,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努力减少人为生态破坏,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防护林建设工程以及退耕还林等工程,加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力度,力争新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市县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面积力争达到全市国土面积的 5%。
1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管理。提高保护区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加大资金投入,保护珍稀、濒危生物资源,严厉打击非法收购、销售活动,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建设,恢复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
2 、强化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加强水、土地、矿产、森林和旅游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完善监管制度。
3 、加强国土和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保护。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加快小流域治理,减少水土流失。加快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
4 、维护和恢复森林、草地的生态功能。实行林业分类经营,加大天然林和防护林保护力度,停止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内的森林砍伐,加快退耕还林还草地区的农村能源建设,减少过度樵采造成对林草植被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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