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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管理和服务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邵阳作出新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改革和创新民政事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使民政法制建设更加健全、财力保障更加有力、基础设施大为改善、人才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为广大民政对象提供比较好的公共福利服务。
三、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1 、不断提高灾害紧急救援能力。 完善各级救灾应急预案,提高灾害应急资金保障能力和灾害救援保障水平,保证灾民得到及时、妥善安置,保障灾民基本生活,并使灾民生活救助标准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加快救灾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健全覆盖至县灾情监测体系,提高灾情信息管理水平。实施以减灾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为重点的减灾宣传教育计划,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至 2010年,市本级救灾预算资金 300万元上,县(市、区) 100万元以上。灾民应急救助标准达 200元 /人;倒房恢复重建补助标准达 600元 /间。
2 、进一步巩固发展城市低保工作。 继续巩固应保尽保,不断完善城市低保制度。至 2010年,全市城市低保对象稳定在 11.5万人左右,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差 80元,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加大地方各级财政投入,建立起稳定的低保资金自然增长机制。
3 、基本建立农村低保制度。 按照“低标准起步,窄范围保障,逐年提标扩面”的思路,在全市逐步建立农村低保制度,重点保障家庭年收入在绝对贫困线以下的农村特困户、五保户和重残人员的基本生活。到 2010年,全市建立比较完善的农村低保制度。
4 、进一步完善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制度。 以大病救助为主,逐步兼顾基本医疗为辅,整合各项医疗救助政策,帮助困难群众缓解就医难。 2007年,全面建立城立城市大病医疗救助制度,至 2010年,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5 、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 建立以财政资金为主要渠道,因地制宜,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相结合的农村五保供养模式,做到“应保尽保”。五保供养经费足额下达,五保对象优先纳入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并在水、电煤、医疗等方面给予费用减免或政策照顾,确保五保对象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年人均五保供养资金由 800元元逐步增加到 1000(含粮食)元。全面实施“五保之家”建设工程。“十一五”期间,建设能居住 30人以上的乡镇敬老院 100所。其中改扩建 20所,新建 80所,新增集中供养 3000人,全市五保集中供养率提高到 12%以上。
6 、进一步健全救助管理网络。 创新救助方式,建立方便、安全的救助管理网络,探索多形式、社会广泛参与的救助管理模式。大力改善救助管理设施。“十一五”期间,新建和改扩建 10所救助管理站和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其中改扩建市级救助管理站 1所,新建县级救助管理站 5所,改扩建 4所。按照救助标准与低保标准同步增长的要求,到 2010年,救助伙食标准由 2005年每人 5元 /天增加到 8元 /天。
7 、进一步加大老区扶贫开发力度。 认真抓好一批重点老区扶贫开发项目。力争 5年投入老区扶贫开发专项资金 150万元,重点建好 2个老区种养示范基地,资助 10个重点老区村解决老区群众的饮水困难,扶持修建 60公里老区村组道路。
(二)进一步加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和社会事务管理
1 、发展壮大社会福利事业。 到 2010年,各县(市、区)都建成一所综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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