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芬,新邵县人,女。在宝庆爱莲女校学习时,积极参加争取女权的斗争;利用假期下乡组织妇女联合会,宣传革除缠足等恶习,她因而有爱莲女杰之称。在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习期间,因成绩优异、思想进步,得到校长徐特立的器重和培养,不久,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北京大学学习期间,她结识了李大钊,常就马克思的理论与学术问题,趋势聆教诲。1928年,她奉命返邵,担任中共宝庆县委组织委员。在城乡积极参加者组织革命斗争。不久,遭反动派杀害,年仅2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