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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来信人: 愿政不扰民 受理部门: 水利局 来信时间: 2017-5-13
来信主题: 关于洞口县田凼坝水闸除险加固项目事项处理后民众心声反馈
来信内容:

国家水利工程乃利国利明的工程,以利国利明为宗旨,望工程施工不扰民。现有几点疑虑:

1.施工现场百姓一直积极配合除险加固工程,现场有百姓自建马路,一直供项目部使用,现有人信访,变成临时用地。

2.项目部丈量过用地,情况属实,补偿款以发放问题,信访者获得的信息不属实,是否存在造假问题。

3.项目开工以前百姓正常养鱼,养家糊口,项目开工以后,百姓停止养鱼,造成网箱闲置是为事实,农村耕地资源有限,收入微薄,2年无养鱼收入,无法维持日常支出,申请政策外补偿,合情合理。补偿款专款专用,国家政策支持,直接返利于民,不经过中间环节,望批。

4.关于违法养殖,百姓水产养殖几十年来并不影响防洪发电,反而利用现有资源多次为水电站维修提供船只,有目共睹,水产养殖乃民生问题,百姓用自己的劳动与技能维持生计,水电站没修之前,有人做简单的养殖,修了之后就是违法,国家无措施解决养殖户就业或生存问题,此乃历史问题,应该支持。项目开工前是合法,开工后是违法。养殖户不养鱼,也吃不了低保,严格执行政策乃乱民心、乱国加长治久安之举。

县水利局回复乃自保之举动,可以理解,望斟酌!

处理情况
处理单位: 水利局 处理时间: 2017-05-24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处理结果:     2017年5月5日您提交的“关于洞口县田凼坝水闸除险加固项目事项处理后民众心声反馈”信件后,市水利局局党委高度重视,局长伍先明批示魏粮纲副局长牵头,建管科负责,商相关部门提出意见,按时答复。经调查,现答复如下:
    一、感谢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村组、村民对田凼坝水闸除险加固项目的大力支持,致使洞口县田凼坝水闸除险加固项目顺利实施,目前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工程质量、进度均达到设计要求。
    二、在来信中提高的临时用地补偿问题
    洞口县田凼坝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分两期24个月实施,一期为左岸工程,二期为右岸工程,左岸主体工程在2015年11月至2016年5月实施,右岸主体工程在2016年10月至2017年5月实施。项目实施主要做法是:在工程动工前,召开了镇、村组及有关村民会议,并会同项目代建部、监理部、施工单位和黄桥镇及涉及的村、组和户主一起按施工的实际用地情况丈量好田地,一起签字证明,并拍好原始照片留存;在工程实施当中,依工程需要,也会有增加临时用地,通过与村组、村民协商,丈量好田地,一起签字、拍照留存,待项目主体工程完工的四、五月份,按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的《邵阳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市政发[2014]5号)的补偿标准一并抄册付款。到目前,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占用田地的所有补偿款都已发放到户主。其中有百姓自建马路,确实已供项目部使用,对此马路也一样按临时用地一起丈量、一个标准补偿,并在工程完工后将马路恢复原状。
    三、在来信中提到的在河中水产养殖问题
    在田凼坝水闸闸址上游有一两个村民擅自在河中放有网箱。在田凼坝水闸上游附近放养网箱,影响田凼坝水闸防汛抗旱的正常调度,给田凼坝水闸防汛抗旱调度造成很大的阻力和影响。田凼坝水轮泵站之前也多次找有关村民,劝他们不要在闸坝前放养网箱,一是洪水来了,要开闸泄洪,鱼和网箱均不安全,如操作不当,还会造成人员伤亡;二是影响泄洪和洪水调度,给防汛安全造成隐患。为了工程顺利实施,田凼坝水轮泵站出工出力,与他一起把网箱拉上来,并对网箱中的鱼做了适当补偿。提出的闲置网箱需要补偿,田凼坝水轮泵站认为不合理:在闸址前放养鱼网箱本不合法,严重影响防洪安全;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邵阳市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实施方案》(市政办函[2015]121号)内容第二点明确了禁止网箱养鱼的规定;即闸址前的河段是属田凼坝水轮泵站管理的行洪区域,就不存在闲置网箱的补偿。至于影响养鱼户收入,影响养鱼户日常生活,请求政府相关部门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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