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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来信人: tb 受理部门: 林业局 来信时间: 2016-4-20
来信主题: 关于邵阳市洞口县林业局棚户区改造建设中 拆迁补偿至今仍落实的情况汇报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邵阳市洞口县林业局苗圃的职工,自70年代下放在本单位工作至今,现已退休。在2005年左右购买了本单位的老房屋全家居住。2011年的时候国家为解决林业系统的职工住房问题,开始进行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用地需征用我家房屋,本人积极配合国家政策和政府要求,按照县林业局拆迁要求及时完全的交出所居住的房屋,自己在附近租房屋居住(单位里面补贴了一年房租)。

现在改造工程建设已经完成,但是林业局拆迁时给予的拆迁补偿仍未到位,当时就补偿问题签了简单的协议,按照每户拆迁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在改造工程对面洞山路旁补偿相应面积的宅基地,并办好相关土地使用权证。我按照补偿政策应分得宅基地280平米,土地在2012年上半年就进行了划分,但是至今仍未办理好国土使用权证,自2012年至今多次向本单位的领导要求尽快办好土地使用权证,领导都是说你去建就是了,没有问题的,有人来问就让他来找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当年有些人就建了房屋,我想着还是等证办下来再建放心点,但是直到现在国土证仍未办下来,现在我想建房子,单位领导又说宅基地的使用证还没办下来不能建。

希望各位领导能够为我们职工考虑下实际困难,在单位工作几十年,有个个房子不容易,望领导能够帮忙解决当前的问题,让我能顺利拥有自己的房子。

谢谢领导!   



                                                       阮艾连

                                                  2016.4.20


处理情况
处理单位: 林业局 处理时间: 2016-04-30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处理结果: 关于《关于邵阳市洞口县林业棚户区改造建设中拆迁补偿至今仍未落实的情况汇报》信件的答复

阮艾连同志:
  您好!您的《关于邵阳市洞口县林业棚户区改造建设中拆迁补偿至今仍未落实的情况汇报》信件收悉,现根据洞口县林业局的调查答复如下:
  根据洞口县党政联席会议精神,洞口县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选址县林科所(苗圃)集中建设。为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2011年7月洞口县林科所先后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危旧房改造规划区内旧房户主会议,决定对规划区内所有旧房进行整体拆迁,按旧房实际占地面积在洞山路旁补偿等面积的宅基地。共有拆迁户35户,占地面积13435平方米,洞口县林科所与各拆迁户都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书,并补偿了一年的租房费。2012年6月,洞口县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指挥部在洞山路旁规划旧房拆迁安置用地9000多平方米,并安排林业局副局长胡定武、林科所书记兼所长陈保良具体负责,您按规定也补偿了宅基地280平方米。2013年9月,洞口县规划局现场进行了测量,并出具规划图纸,但洞口县国土局以各种理由一直不予办理。目前,洞口县林业局正在请示县委县政府立即召开相关职能部门会议专题研究,尽快落实安置用地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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