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来信人: | 不锈钢萤火虫 | 受理部门: | 民族宗教事务局 | 来信时间: | May 19, 2019 | |||||||
来信主题: | 关于清真饮食补贴的咨询 |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们好! 我是城步籍回民,祖籍邵阳县,在饮食上保持清真的习惯,临近市区的县市对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回民都有清真饮食补贴,而城步县政府没有清真饮食补贴的政策和具体补贴多少的文件,致使城步县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职工无法享受到中央政策对我们回民的关怀,中央政策在城步贫困县难以得到落实。虽然我们在城步县人数很少,但我们也是五十六个民族大家庭的一员,我们依法依规依政策应该享受国家对我们的关怀。请邵阳市有关部门给予理解和重视,感谢党和政府对偏远山区回民的关爱! | |||||||||||
处理情况 | ||||||||||||
处理单位: | 民族宗教事务局 | 处理时间: | 2019-05-27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处理结果: | 不锈钢萤火虫,你好,对你提出的问题,根据《中共邵阳市委 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邵市发2016第15号)文件的规定:对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其生活补贴按《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对此,你作为一名回民,一是你有享受清真饮食补贴的权利,二是享受清真饮食补贴按《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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