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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来信人: 相信人生 受理部门: 农业农村局 来信时间: 2019-4-1
来信主题: 我家2009年左右无缘无故少了一份责任田
来信内容:

 我是邵阳县白仓镇人,我家4口人,2分责任田,责任田在2006年左右有补贴了,我领了几年补贴后,在2009年左右无缘无故少了一份责任田,我2次在县长信箱投诉(2次投诉查询码是1903110,1903212),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其实他们只要去政府补贴系统里查一下流水记录就马上可以解决, 可是村镇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法让人心寒,希望你们能够了解底层老百姓的疾苦,希望市政府能帮忙一下,谢谢!

处理情况
处理单位: 农业农村局 处理时间: 2019-04-18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处理结果:


您好!收到您的信访件后,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和您取得了联系,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根据您的反映您户头上一直是2份责任田,那时候兄弟们都已成家,只有您还未成家,2005年、2006年一直是领2份田补,但在2009年却只有1份田补了,而2次投诉后白仓镇镇政府也没有给您有效解决及答复。

经过多方调查,现将调查的具体情况作如下答复说明:

1、您在县长信箱投诉后,白仓镇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并于2019年3月20日下达了《关于白仓镇唐*刚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书》(白信访复字〔20193号)的答复意见书,并送达您本人手中。

2、您母亲早于1987年去世,您父亲于1996年去世,您家的责任田一直全由您组上唐*保代耕,您组上于1997年10月份进行责任田调整,由您组组长唐*茂(已去世)和唐*保参与责任田调整。按照政策您父亲去世后要退出一份责任田,而您当时还未结婚(您于1998年结婚),您哥哥唐*群家有4口人,其中2个小孩,二女儿唐*艳(1980年出生,时年17岁)按政策要分一份责任田。在调整责任田之前唐*保曾给您打了一个电话告知情况,按当时政策这份责任田是要交农业税的,您哥哥唐*群考虑到二女儿唐*艳已经快成年了,将来出嫁后反正要退责任田,而您将来结婚后您的爱人就要分一份责任田,就有意把这份田让给您,而您当时在外务工,就没有接受,所以这份责任田就登记在您哥哥唐*群户上,您哥哥每年也缴纳了农业税。2002年税费改革的时候,当时的村秘书唐*兵和当时镇财税所的驻村干部唐*芳(现已退休)一起根据老秘书以及每个组长上报的数据进行了登记造册,造册时您组上是每人0.76亩责任田,清册上您是0.76亩责任田,您哥哥是3.05亩责任田。所以您是一个人的责任田,您哥哥是4个人的责任田。

经在镇财税所查得:唐*刚2005年12月15日早稻良种补贴是1.78亩,中稻良种补贴是0.41亩,晚稻良种补贴是2.3亩,种粮直接补贴是2.7亩;2006年1月1日早稻良种补贴是1.78亩,2006年10月10日中稻良种补贴是0.41亩,晚稻良种补贴是2.3亩,种粮直接补贴是2.7亩,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接补贴是2.7亩;2007年7月20日早稻良种补贴是0.46亩,2007年8月30日中稻良种补贴是0.11亩,晚稻良种补贴是0.59亩,种粮直接补贴是0.7亩,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接补贴是0.7亩;2008年6月20日早稻良种补贴是0.46亩,2008年6月30日中稻良种补贴是0.11亩,2008年12月27日晚稻良种补贴是0.59亩,2008年6月10日种粮直接补贴是0.69亩;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接补贴是0.69亩,2008年7月31日补发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接补贴是0.69亩;2009年9月3日早稻良种补贴是0.48亩,2009年12月30日中稻良种补贴是0.1亩,晚稻良种补贴是0.62亩,2009年6月19日种粮直接补贴是0.72亩;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接补贴是0.72亩。

在2005、2006年的时候白仓镇财政所确实给你打了4个人的补贴。根据现任村支书唐*兵(当时的村秘书)回忆,在2007年的时候核对了一次数据,发现竹元村2005年、2006年的数据有较大的错误,错误率达到了20%,并在当时及时更改了过来。当时全村的计税面积是1714.7亩,按照上面定下来的粮补面积只有1620亩,根据这一实际情况每人按平均减少了点面积,所以您后来补贴的面积是0.72亩左右。至于前些年领了好几份责任田的粮补,其中多领的补助钱应该退回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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