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来信人: | 仟牧 | 受理部门: | 生态环境局 | 来信时间: | 2018-5-2 | |||||||
来信主题: | 房地产环评问题 | |||||||||||
来信内容: | 我单位为房地产单位,现需工程报建,报建需要环保手续,参照生态环境部1号令(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第三十六、房地产、106房地产开发中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需自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的为报告表,其余为登记表。我单位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请问是否只需做登记表在网上备案即可?登记表是否满足报建要求?望回复,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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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 ||||||||||||
处理单位: | 生态环境局 | 处理时间: | 2018-05-07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处理结果: | 经电话请示生态环境部,化粪池不属于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如你单位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排入市政管网,且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则只需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如有不清楚之处,可以联系市环保局环评科咨询,办公电话:073956571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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