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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来信人: yel13531774290 受理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来信时间: 2025-5-25
来信主题: 征地补偿政策
来信内容: 1.2024年国家出台新的土地征地补偿法,但我们这里还是按照2024年以前的征地补偿政策执行。 2.2022年的高速项目征地文件,2024之后的因高速截断的乡道修路项目是按2022年的征地补偿文件执行,还是按2024国家出台的新征地发补偿?(两个政策征地补偿相隔10000多元一亩)
处理情况
受理单位: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受理时间: 2025-05-30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受理情况: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已受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处理单位: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处理时间: 2025-05-30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处理结果:


 

尊敬的网友

您向市长信箱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邵阳市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1月11日印发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4〕1号)和湖南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2月1日公布的《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征收农用地补偿区片空间范围的通知》(湘自资发〔2024〕7号)文件执行。

当前《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邵市政发〔202111号)文件暂未失效或废止,待新修订的《邵阳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印发后,按照新办法执行。

依据湘政发〔2024〕1号文件第六条,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前,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已发布征收土地公告的,可以继续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在湘政发〔2024〕1号文件标准施行前已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但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未发布征收土地公告的,按照湘政发〔2024〕1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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