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来信人: | 晴 | 受理部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来信时间: | 2024-3-16 | |||||||
来信主题: | 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
来信内容: | 您好,我爸爸妈妈常年在山东务工,单位没给交养老保险,现在我爸爸62岁,妈妈55岁,还可以参保吗? | |||||||||||
处理情况 | ||||||||||||
受理单位: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受理时间: | 2024-03-29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受理情况: |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已受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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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单位: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处理时间: | 2024-04-01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处理结果: | 您好!您在市长信箱提交的关于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问题我局已收悉,经前期与您本人电话沟通获取您父母身份证等相关信息,查询您父母参保缴费等情况,现根据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上述问题答复如下: 1、经核实,李佰华已于2023年3月补足待遇领取规定缴费年限,并核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待遇,待遇已自2023年4月发放至2024年3月,按照湖南省现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已领取待遇人员不能再进行补缴或者提档补差增加个人账户提升待遇水平。 2、经查询,扈爱云2010年至2022年已实际缴费12年,缴费档次为100元-500元不等,其中2009年、2018年、2023年为中断缴费,按照邵阳县居保政策实施启动时间(2009年)及湖南省现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未领取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对象,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需同时满足年满60周岁、缴费不少于15年两个条件(如参保地居保制度实施起至参保对象年满60周岁大于15年),根据您提出的补缴问题,令堂可选择补缴中断缴费年份(最低档次300元/年)或在年满60周岁前逐年缴费以满足最低缴费年限要求。 3、湖南省现行年缴费档次为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其中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员、返贫致贫人员保留100元/年缴费档次。对缴纳100元、300元、400元,500元至3000元、4000元至6000元,政府补贴分别对应为30元、30元、40元、60元、100元(补缴或提档不产生政府补贴)。您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对历年缴费进行提档、断档补缴和后续年份逐年缴费。 感谢您对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拨打0739-5355411来电详询。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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