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情况 | ||||||||||||
| 来信人: | 峰 | 受理部门: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来信时间: | 2023-10-18 | |||||||
| 来信主题: | 耕地农用地转用手续是否有耕地指标限制,还是应办尽办? | |||||||||||
| 来信内容: | 老百姓在符合建房条件下,因占用部分耕地跟乡镇和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都答复没有耕地指标;而湖南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农民个人建房涉及农用地,在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是不受限制,应办尽办。所以想要明确到底有没有指标限制? | |||||||||||
| 处理情况 | ||||||||||||
| 受理单位: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受理时间: | 2023-10-19 | 信件状态: | 已评议 | |||||||
| 受理情况: |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已受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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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单位: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处理时间: | 2023-11-23 | 信件状态: | 已评议 | |||||||
| 处理结果: | 我局已于10月20日和向市长邮箱递交信访的户主联系,她本人回复“她本人及其家人并没有向市长邮箱递交过该类问题信访,无需进行书面答复”。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第(七)条:严格管理农民建房占用耕地。推进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科学合理确定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和规模。引导农民集中建房或原址重建,充分利用村内存量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农民建房经批准确需占用耕地的,应依法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不能依法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的,应当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由县级政府统筹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制度,农民建新房的,必须自行拆除旧房。农民建房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面积。加大农民建房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各级政府特別是乡镇政府监管责任,形成上下联动、纵横配合、齐抓共管的农民建房管控格局。 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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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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