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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来信人: 街角的海 受理部门: 公安局 来信时间: 2023-4-6
来信主题: 小孩出生在异地,上户口的事情
来信内容: 本人目前在云南工作,小孩出生后想上户口。但人不在湖南,有什么便捷的操作方式?
处理情况
受理单位: 公安局 受理时间: 2023-04-11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受理情况: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已受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处理单位: 公安局 处理时间: 2023-04-11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处理结果: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

根据《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一条,申报出生登记的, 监护人或者户主应当根据下列不同情形提交相应申报材料:(一) 在中国境内出生的新生儿: 《出生医学证明》 、 小孩随父或者随母落户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

具体请咨询拟随上户监护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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