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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来信人: 咨询 受理部门: 市政府办 来信时间: 2023-3-10
来信主题: 爱民保理赔的烦恼
来信内容: 爱民保理赔的烦恼 买了爱民保,住院用了12万,个人自负6万,申请保险理赔一个月,未赔付。 对方主要理由是,要原件或收原件单位的证明(证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本人将原件申请了临时救助。 如此,给我添加了麻烦, 1、为什么不能用照片 2、或者将医院资料共享,保险公司可看到就行(不是有大数据吗?) 3、或者用医院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代替原件不行吗?
处理情况
受理单位: 金融办 受理时间: 2023-03-17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受理情况: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请您耐心等待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处理单位: 金融办 处理时间: 2023-03-17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处理结果:

朱先生:

我办高度重视您的咨询事项,第一时间与您取得联系,并会同中国人寿邵阳公司对接湖南爱民保产品运营服务提供商——鲲鹏保险经纪(海南)有限公司核查有关情况,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保险理赔问题

鲲鹏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反馈,按照“湖南爱民保”产品理赔要求,对赔付金额超过1万元的情形,需要邮寄理赔物理件原件,如缺少相关原件,需开具分割单盖章。因您前期暂未提交理赔物理件原件,赔付未到位。截至目前,经双方协商,鲲鹏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将按合同进行赔付。

二、关于理赔方式改进问题

针对您提出的以照片、医院资料共享或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代替原件的理赔方式,鲲鹏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反馈目前条件尚未成熟。下一步,该公司将积极对接有关部门,争取打通系统对接渠道,实现影像件报销。

 

 

邵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33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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