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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来信人: 老罗 受理部门: 生态环境局 来信时间: 2023-2-16
来信主题: 关于湖南鸿腾铝业有限公司环评报告书存在漏评 及评价失实的影响居民作息问题
来信内容: 尊敬的市生态部门领导,我是新邵县省塘镇黄泥新村14组(姚家冲)村民、现就新邵县省塘镇鸿腾铝业有限公司环评报告书在在漏评及评价不合理、严重失实,30m-200m 范围内漏评主要环境目标9户50余人的事实报告如下: 1.湖南鸿腾铝业有限公司工厂24小时生产,即使是居民休息时间也仍有机器的嗡嗡的嘈杂声,排出的烟气很大有臭味。工厂排烟筒距离居民住房仅百米左右且低于居民住房,影响居民生活休息,环评评价不合理。 2:三类工业用地应单独布置,不应与居住、公共设施及其它功能区相混合,并与其它非工业用地之间保持一定的卫生距离。三类工业工厂是指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工厂,将三类工业再生铝冶炼厂建在居民住房附近并且紧挨居民住房,没有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环评不合理。 3:《年产 15 万吨再生铝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发现该项目环评文件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30米~200m 评价范围内遗漏黄泥新村14组姚家冲居民点9户约50余人等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八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跟踪检查,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应当查清原因、查明责任。对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的,依法处理。 、恳请生态环境保护局领导.对违规生产的湖南鸿腾铝业有限公司、停产整改.确保我们的生产生活权益不受侵害.
处理情况
受理单位: 生态环境局 受理时间: 2023-02-17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受理情况: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请您耐心等待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处理单位: 生态环境局 处理时间: 2023-02-20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处理结果:


罗世文同志:

你好!

反映的《关于湖南鸿腾铝业有限公司环评报告书存在漏评及评价失实影响居民作息问题》情况,我局已经收悉,现就你提出的相关问题事宜答复如下:

1、湖南鸿腾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再生铝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新邵分局审批(邵市环评[2021]43号),原环评报告分析认为属废铝加工,没有设置大气防护距离;该环评报告于2022年被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抽查进行技术复核,并于在《关于通报2021年度第三、四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复核及违规审批发现问题和处理意见的函》(湘环函[2022]333号)中没有列出环评报告中存在投诉所反映的质量问题;因此,不能认为环保报告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

2、本项目建设环评报告没有设置防护距离,只是引用了规划环评所采用的园区建设拆迁方案。1月30日,我局领导到园区、企业实地了解、处理相关环境问题。要求加强监管,不得发生环境污染扰民现象,确保群众合法权益。

3、有关园区建设拆迁工作,由政府指定的相关部门按政策进行落实。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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