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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来信人: 张正林 受理部门: 财政局 来信时间: 2022-2-18
来信主题: 会计从业资格证是否需要更换新证?
来信内容: 会计从业资格证已取消,已经取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是否还需要更换新证?
处理情况
受理单位: 财政局 受理时间: 2022-02-18 信件状态: 已评议
受理情况: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请您耐心等待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处理单位: 财政局 处理时间: 2022-02-18 信件状态: 已评议
处理结果:

您好,您的咨询已收悉,现回复如下: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制度,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会计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17〕27号)文件精神,自新《会计法》施行之日起,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认定。财政部门不再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认定以及考试、证书核发和换发、调转登记等工作。因此,您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后无需换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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