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来信人: | tk | 受理部门: | 医疗保障局 | 来信时间: | 2021-8-13 | |||||||
来信主题: | 大病救助 | |||||||||||
来信内容: |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病人是新农合,因肺癌已经多次住院,自费20多万,前面都是办理的普通住院手续,医院报销完后还能去大病保险报销处办理二次报销;最近两次住院医院都给办理的是重大疾病救助住院手续,报销比例提高了,请问办理了重大疾病救助报销后,我还能去大病保险报销处办理二次报销吗?如果办理了重大疾病救助医院报销后不能二次报销的话,我是否可以自己选择不办理重大疾病救助,按普通住院办理手续然后享受出院后二次报销比例?望能解答,谢谢 | |||||||||||
处理情况 | ||||||||||||
受理单位: | 医疗保障局 | 受理时间: | 2021-08-19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受理情况: |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请您耐心等待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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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单位: | 医疗保障局 | 处理时间: | 2021-08-23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处理结果: | 关于申请救助问题的回复
经与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市民父亲因肺癌多次在省市级医院接受治疗,并花费了大额医疗费用,但仅报销了基本医疗保险,未获得大病保险补偿。现已指引当事人前往医保业务经办窗口办理。同时,我局工作人员就民政领域“困难救助”和医保领域“医疗救助”分别做出了解析,并指引当事人提供医疗救助申报相关资料。届时,我局将按照政策规定予以救助。
双清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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