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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来信人: 受理部门: 退役军人事务局 来信时间: 2021-4-18
来信主题: 带病返乡
来信内容: 带病返乡有没有一次性补助,每个月有没有补助,安等级补助,每级是多少。我们这边
处理情况
受理单位: 退役军人事务局 受理时间: 2021-04-24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受理情况: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请您耐心等待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处理单位: 退役军人事务局 处理时间: 2021-04-24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处理结果:

网友,您好,您于4月18日网络问政的内容收悉,现答复如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现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根据《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民发2009166号)的规定,军队医院证明,具体是指下列之一:1.退伍档案中记载患有慢性病的退伍军人登记表或在服役期间军队体系医院出具的患慢性病证明(须能取得该医院或上级卫生部门确认);2.近期从军队体系医院复印的盖有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在服役期间患慢性病原始病历。认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仅限于服现役期间患病的退伍义务兵和初级士官。这里的患病是指,能够直接造成《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中列举残情的慢性疾病。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安排申请人到指定医院进行医学鉴定,鉴定符合条件的,由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批,申请者从批准之日下月起享受相关待遇。根据湘退役军人发202063号文件,目前湖南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补助65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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