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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来信人: 1085 受理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信时间: 2020-12-8
来信主题: 残疾人申请公益岗位
来信内容: 你好,我堂弟今年21岁,有智力残疾二级。想去申请公益性岗位社区一直不审批通过,他们说违反规定。请问违反那些法律法规?
处理情况
受理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时间: 2020-12-16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受理情况: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请您耐心等待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处理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处理时间: 2020-12-21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处理结果:

网友您好:

您的信访件我局已收悉,现依据相关政策回复如下:

一、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7号)规定,公益性岗位以大龄就业困难对象为安置重点,特指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4050”人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国有及县以上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关闭破产企业需要安置的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其他城镇失业人员。您堂弟只有21岁,暂不属于安置对象。同时,公益性岗位期限不超过3年,对从审批具备享受资格之日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至退休。

二、你堂弟属智力残疾二级,关于智力残疾二级有无劳动能力具体请咨询邵阳市残疾人联合会。电话:5460720。

三、从事公益性岗位人员需经就业困难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中关于残疾人的政策为:持有《残疾证》并经劳动部门劳动能力等级鉴定达到5-10级的城镇残疾人。

特此回复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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