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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来信人: Stuner 受理部门: 民族宗教事务局 来信时间: 2020-9-3
来信主题: 更改民族
来信内容: 我小孩1岁,还可以更改民族吗?
处理情况
受理单位: 民族宗教事务局 受理时间: 2020-11-03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受理情况: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请您耐心等待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处理单位: 民族宗教事务局 处理时间: 2020-11-03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处理结果: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 (一)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 (二)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三)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现在中国公民申请更改民族成份依据的法律法规是《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凡是中国公民申请更改民族成份必须遵守《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政府工作部门受理、办理也必须以《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为依据。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来访,电话0739-5369002,地址:大祥区城北路市政府前栋318办公室。感谢您对民族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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