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市长信箱 >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来信人: ook 受理部门: 市政府办 来信时间: 2020-8-8
来信主题: 限摩限电的看法与建议
来信内容: 尊敬的市政府办同志: 您好! 自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7月19日发布《关于开展市城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的通告》(后文简称为通告)开始,一直有对于其中管理条例讨论的声音。我想通过这次机会表达自己以及部分群众的建议看法。 通告中讲到:“一、从 2020年8月1日起,以下区域和道路全天时限制以下车辆:1.超标电动自行车 2.非市区号牌摩托车 3.非市区号牌电动自行车 4.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通行和停放(特种摩托车除外)……”。 以下是对通告的主要意见看法: 1、通告中并没有讲清楚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具体执行标准(这类电动自行车为何可以在市场上售卖?消费者如何维权?),这让交警在执法时依据减少,容易与群众产生矛盾。另外,超标电动车与“体积”与“重量”、“速度”有关,在此需要提到的是:大部分人是不愿意买大而重的电动车的,不仅贵而且占地方、耗电,究其原因是生活所困(大部分人)-或为了工作或为了家庭,其中又有大部分为进城务工人员,这样一限制就让许多人生活变得更加困难了,对于城市建设也有着负面作用。具体落实该通告或许需要借鉴对于残疾人士三车置换的一些经验才能解决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按照工信部要求,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妥善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2、非市区号牌与限制道路。我市也有着许多进城务工人员与其他市县的经过人员,这部分人本就难以获得市区号牌,而他们为城市建设早出晚归、长途奔波,电动自行车是他们出行必须(最佳)交通工具。另外,通告中限止的道路几乎涵盖了市区主要道路的关键区域,使得车主绕道而行,这不仅提高人们工作的时间成本,也加剧了社会资源的消耗,人们出行难度大大增加。这需要开放部分主要路段,或在特定时间开放供这些人员通行,虽然不能面面俱到,但能顺应这些人员的根本需求。 3、电动车顽障痼疾是必须得整治的,同时,小汽车的顽障痼疾也应该得到重视。现今,市区里有越来越多的小汽车,许多车乱停乱放与电动车乱钻乱窜相呼应。有些小汽车停在非机动车道上或人行道上,这是一些交通事故的诱因;小汽车违规变道、违章停靠、闯红灯压线等,直接或间接导致电动自行车或行人出现危险,这些易导致交通事故的细小行为也需要制止。 4、完善交通设施。电动自行车存在行程短、充电慢(效率低)的缺点,市政府可否提供充电桩、可替换电池箱等统一标准的相关基础设施?市民付费使用,政府信用兜底,而目的是为广大民众提供便利、减少安全隐患。目前许多城市鼓励电动汽车上路,电动汽车也将推广,鉴于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汽车有一定的相似性,而这也可以为我市以后推行绿色能源汽车时提供经验。 祝邵阳市建设越来越美好,人们拥有越来越多的幸福感与获得感! 期待您的答复~谢谢!
处理情况
受理单位: 交警支队 受理时间: 2020-08-12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受理情况: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请您耐心等待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处理单位: 交警支队 处理时间: 2020-08-28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处理结果:

 尊敬的市民: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请看交警部门出示的具体公告,我们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规划。

来信人评价:
    查询码:
(注:所有提交的查询码将不在前台页面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