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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2-07-12 17:19 信息来源:邵阳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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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

支持措施

202111日起至20221231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911日至20211231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国家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

申请途径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办理

申请材料

市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税务局0739-5322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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