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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园区环境保护水平较低”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25 10:58 信息来源:邵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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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号)《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环督办20192号)和《邵阳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相关要求,我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的“园区环境保护水平较低”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

提高园区环境保护水平。

整改目标

动态掌握全市园区在发展过程中规划环评的执行状况,全面提升园区对规划环评的重视程度。督促11家省级以上园区按期及时实施跟踪评价工作。

整改措施

1.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落实情况核查。20231231日前,完成重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落实情况核查,梳理规划环评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形成核查报告。

2.建立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长效机制,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产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湘环发〔202027号)要求,对规划实施满五年以上的园区,定期督促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或重新开展园区规划环评。

3.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产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行园区环境第三方治理,提高园区生态环境保护水平。按照省级统一部署,制定省级以上产业园区推进工业污水处理全面达标排放工作实施方案,完善长效运维管理机制,全面加强工业园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组织各县市区对全市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整改措施,逐一整治到位。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方案,开展涉铊环境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建立问题清单,督促问题整治到位。

整改成效

1、规划环评执行情况好。我市园区规划环评工作均已经完成,并及时开展五年一次的跟踪评价;去年,邵阳经开区开展了新一轮规划环评;洞口、武冈的产业园区分别在2021年完成了跟踪评价;新宁、城步的跟踪评价按要求开展。园区组织环保管家根据环评要求开展了自查,落实了规划环评批复要求,形成自评估报告。

2、逐步建立了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长效机制。通报中“全省144家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执行情况不完善,应开展跟踪评价的52家产业园区中,有8家未完成跟踪评价”,虽然该8家未完成跟踪评价的园区不在我市,但我们还是按要求督促城步县、新宁产业开发区开展跟踪环评工作,目前,送审稿已通过省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已原则通过,预计年底前可按要求完成。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启动跟踪评价采购招投标工作,预计在2024年底完成园区跟踪环评。

3、大力推进第三方治理,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得到加强。一是空气微型监测站项目均建设完成。二是完成了环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将大数据接入智慧运行服务平台,并安排专人值守负责系统运行管理。三是完善雨污管网建设,园区雨污管网全覆盖。四是园区聘请了第三方治理公司环保管家服务园区,提升园区环境管理能力。五是园区均编制应急预案并实施预演,加大企业和雨污水入河管网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园区环境保护水平得到提升。园区建立常态化企业检查机制,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查处,及时纠正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验收销号意见

关于邵阳市园区环境保护水平较低问题验收销号意见

公示时间:20231225-202418

邵阳市人民政府

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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