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秩序,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结合我市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际情况,我局起草了《邵阳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了相关部门及市场主体的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必要性
一是进一步加强监管。我市2020年5月出台《邵阳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办法》(邵建发〔2020〕72号)。文件出台后,信用评价工作在全市建筑市场逐渐覆盖和推广,并将信用评价分积极应用于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运用信用手段加强市场监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总体统筹不够,评价标准主观性较强,部分条款不够完善等问题,市场主体要求修订的呼声也比较强烈。为顺应市场监管需求,同时也是落实巡查整改工作要求,有必要重新出台新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二是进一步对接市场。2019年7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要求“推动相关部门利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结合部门行业管理数据,建立行业信用评价模型,为信用监管提供更精准的依据”。为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必要重新出台新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一)《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
(二)《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相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
(一)该文件分《邵阳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附件《邵阳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申请表及评定标准》两个部分。
(二)《办法》共十六条。明确了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管理职责;规定了评价内容、评价信息、信息采集、评价办法、评价形式、信用等级、评定程序、结果运用等;最后明确了解释部门和生效时限。
(三)修订《标准》共八条。主要包括企业内部管理保障体系、社会责任、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投标履约情况、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培训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