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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9-09-02 08:21 信息来源: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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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表

第三部分 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根据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具体行使市区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城市客运和水上交通行政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指导协调县市交通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处理市辖三区交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全市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组织协调跨区域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普法宣传工作;

参与组织制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规划、业务范围和管理制度,承担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考核、监督和行风建设工作;

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维稳工作;

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机构包括:机关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财务审计科、监察室5个内设机构, 以及信息处理中心、处罚中心、路政执法大队、运政执法一大队、运政执法二大队、水上交通行政执法大队6个直属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本级。

第二部分 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1,546.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46.48万元。比上年增加28.04%,占本年总收入的100.00%。其增加主要原因是:2017年单位新组建,经费未完全到位,2018年按足额在职人员拨入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0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5.01万元,占本年总支出96.49%。项目支出56.26万元,占本年总支出3.51%。支出合计比上年增加72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增加800万元,其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7年单位新组建,人员及经费未完全由本单位支出,2018年人员及经费完全在本单位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减少71万元,其减少主要原因是:2017年单位新组建,多支付了涉改原单位未付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减少9万元,其减少主要原因是:2018年加大了厉行节约力度,执法车辆消耗大幅降低。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59.22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46.48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312.74元,财政拨款支出 1,601.2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57.9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51.45万元,增长53.94%。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1,546.48万元政府性基金为0.00万元,其增加主要原因是:2017年单位新组建,经费未完全到位,2018年按足额在职人员拨入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1.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增加720万元,增加81.74%。其中:人员支出增加800万元,其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7年单位新组建,人员及经费未完全由本单位支出,2018年人员及经费完全在本单位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减少71万元,其减少主要原因是:2017年单位新组建,多支付了涉改原单位未付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减少9万元,其减少主要原因是:2018年加大了厉行节约力度,执法车辆消耗大幅降低。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46.48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6.58%。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增加339万元,增加28.04%。其增加主要原因是:2017年单位新组建,经费未完全到位,2018年按足额在职人员拨入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01.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4万元,占1.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54万元,占3.41%。城乡社区支出36.98万元,占2.31%。交通运输支出1409万元,占87.99%。住房保障支出81.81万元,占5.11%。其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人员支出增加800万元,其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7年单位新组建,人员及经费未完全由本单位支出,2018年人员及经费完全在本单位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减少71万元,其减少主要原因是,2017年单位新组建,多支付了涉改原单位未付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减少9万元,其减少主要原因是,2018年加大了厉行节约力度,执法车辆消耗大幅降低。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32.55万元,支出决算为1,601.28万元,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其中:扶贫支出28万元,各项社保的预算安排比实际缴纳少41余万元。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358.46万元,比上年增加168.1%。商品和服务支出180.46万元,比上年增加11.9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2万元,比上年减少99.01%。其他资本性支出5.57万元,比上年减少94.18%。项目支出56.26万元,比上年减少13.31%。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52.26万元,比上年减少13.31%,减少主要原因是,2018年加大了厉行节约力度,执法车辆消耗大幅降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45.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58.98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86.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7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2.08万元,完成预算的71.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用车购置数6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51.6万元,占99.08%。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0.48万元,占0.92%。公务接待20批次12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为0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人0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62.67万元,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 确保绩效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支队党组高度重视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时调整充实绩效管理工作机构,为切实增强绩效管理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领导管理协调制度完善和督促落实等工作,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为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进一步贯彻落实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的工作安排,支队结合绩效管理工作实际,2017年11月制定了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并在邵阳市政务公开网站公开,自觉接受各级领导机关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2、实施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

2019年1月开展了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评价结果为良好,为2019年做好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提供了经验和方向。

我支队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填绩效目标管理质量。一是动员绩效管理人员充分利用平台优势,加强绩效目标监管;二是以业务科室为主、通过全方位的努力,圆满完成既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本单位2018年度无重点项目资金预算安排。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主要原因是: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11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是指用于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被装购置费:反映法院、检察院、政府各部门以及军队(含武警)的被装购置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 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8年度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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