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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所有人提交
所需资料:
①《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
②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复合件(原件核对);
③机动车的来历凭证原件、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和国家机关出具的调拨证明原件;
④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产合格证明原件、进口机车的进口凭证原件;
⑤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副联原件;
⑥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复印件;
⑦发动机、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⑧被盗、抢机动车辆检索表;
⑨机动车检测记录单或机动车辆确认表;
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业务流程:

转移登记(一)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转移登记
所需资料:
①《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
②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
③属于解除海关监督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④交验车辆。
业务流程:

转移登记(三)
现机动车所有人转入现车管所辖区的转移登记
所需资料:
①《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
②机动车档案及机动车登记证书;
③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④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⑤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⑥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拓印膜两套;
⑦交验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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